根据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江苏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〔2015〕99号)和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发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〔2015〕139号)的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各地商务局推荐和初审,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180家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评审,报“江苏老字号”认定委员会批准,拟确定84家我省首批“江苏老字号”企业,以及92家“中华老字号”申请成为“江苏老字号”企业,现一并予以公示 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15年5月29日-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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